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申请短期滞在签证的办理方法

  1. 对象人员
    1. 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的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的L签证人员)及现在与其共同居住的中国配偶。
    2. 结婚并在中国国内共同居住均1年以上。
    3. 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4. ※申请数次签证的话,必须能确认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所需提交材料一覧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 竖4.5×横3.5~4.5)
  2. 护照
  3.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 暂住证(仅限于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域内的人员)
  5. 数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数次签证时提交)
<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2. ※护照应能够确认其在中国停留1年以上。
  3. 户籍謄本(发行后3个月内)
<申请人或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1.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或能代替在职证明的材料
  2.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所得证明或能代替所得证明的材料
其他相关事项
  1. 申请方法  申请人本人到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本馆领事部签证窗口直接申请。
  2. ※不可通过代办机构代理申请。
  3. 受理时间为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工作日的9:00~ 11:00,14:00~16:30。
  4. 原则上当天发签证。
  5. 手续费    一次签证 200元
  6.         数次签证 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