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經营签证
| 逗留资格 |
在日本可进行的活动 |
逗留期间 |
| 投资/經营 |
在日本开展贸易等业务、在日本投资、经經营此类业务或从事此类业务的管理、在日本开展此類类务的外国人(包括外国法人。本项以下內容同此。),或代表在日本投资此类业务外国人所从事的此类业务的经营或管理活动(本表「法律/会计实务项「中所列举的按有关规定如不具备资格則不能合法从事的业务或管理活动除外。)时需要的签证。
|
3年或1年 |
■我们代理申请「投资•经营签证」的服务一覧
| 申请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住在海外的外国人来日本兴办企业,或是作为日本公司的经营者来日本时 |
| 变更在留资格 |
已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在日本兴办企业,或是就任企业的干部时 |
| 更新在留期间 |
已持有投资・经营签证的外国人在日本继续从事同样业务时 |
■许可基准
①申请人在日本开始贸易等业务或投资经营贸易等事业时,或是从事其事业的管理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 在日本已有该事业使用的办公设施。
- 除了从事该事业的经营或管理者以外,还要2名以上的居住在日本(持有附表第1列举的在留资格者除外)的专职业务员/人员。
|
②申请人替在日本投资经营的外国人经营时,或是从事该事业的管理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 在日本已有该事业使用的办公设施。
- 除了从事该事业的经营或管理者以外,还要2名以上的居住在日本(持有附表第1列举的在留资格者除外)的专职业务员/人员。
- 申请人在日本从事贸易或其他事业的管理时,应具备3年以上经营或管理的经验(包括在大学研究院学习有关经营或管理课程的时间),而且所接受的报酬要与从事同样工作的日本人相同或更高。
|
※①-2、②-2:事业开始时,如果没雇用专职者,投资金额有500万日元以上就能够这项条件
■我们申请代行费用(投资/經营签证)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
15万日元~ |
| 在留资格变更 |
12万日元~ |
| 在留期间更新 |
5万日元~ |